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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六项措施“给力”,夯实创建基础

来源:   发布于:2020-08-25   责任编辑:孙 雨萌

 

  庄河市高度重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调研督察,注重主体责任落实,采取六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一是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整合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与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2个议事协调机构,从源头强化食品安全工作领导。

  二是进一步强化属地划片包干责任。在25个乡(镇)、街道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划片包干制,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划片包社区,各监管部门加强对乡镇街道检查督导,确保创建指标在基层落地见效。

  三是进一步强化调研督导。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延青带领调研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调研,调研检查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定点屠宰、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小作坊、粮食加工等环节32个点位,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大连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实地调研动物卫生监督所、大连远行家禽育种有限公司、庄河禾木润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庄河宏业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等部分养殖企业、畜禽粪污区域处理中心和屠宰场等单位,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辽宁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对水产业、水果业、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产品品牌建设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市委书记吴澜带队对大连海青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大连泰联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和大连国富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要求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四是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结合上级文件要求,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开承诺,截至目前,已在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单位、校园食堂、保健食品经营业户、小餐饮、大型商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争创“辽宁省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活动,200余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参与活动。

  五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和服务指导。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组织食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生产经营业户开展食品安全业务知识培训,指导业户落实索证索票、登记台帐、开展自查及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统一各类规章制度和登记台帐,提供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行为。

  六是进一步规范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将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纳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通过明确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的合法性,明确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内禁售的食品,明确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具体工作要求“三个明确”,全面贯彻落实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工作。同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辖区相关部门,明确职责,落实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工作主体责任。2020年9月10日前各地区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完成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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